A |
如申請學習駕駛執照(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須附上有關駕駛考試丙部(路試)排期信或同時遞交表格TD82,
申請丙部(路試)排期。 |
B |
駕駛考試表格副本、由運輸署發給的考車及格證 明文件及學習駕
駛執照。 |
C |
已毀損的執照(如距離現有正式駕駛執照/駕駛教師執照期滿的日期不及四個月,可以申請換領駕駛執照/駕駛教師執照)。 |
D |
50毫米長40毫米闊的正面近照兩張,頭部不可戴帽或類似的物品。 |
E |
如屬更改姓名,必須提交由律師發給的更改姓 名 宣
誓 書 及 其 影 印 本 。 |
* |
按申請的類別,請連同駕駛執照/駕駛教師執照提 交
。 |
H |
香港牌照事務處:香港金鐘道九十五號統一中心三樓
[電話: (852) 2804 2640] |
K |
九龍牌照事務處:九龍登打士街五十六號柏裕商業中心九樓
[電話: (852) 2771 4307] |
KT |
觀塘牌照事務處:九龍觀塘鯉魚門道十二號東九龍政府合署五樓
[電話: (852) 2349 0200] |
S |
沙田牌照事務處:新界沙田車站連城廣場五樓
[電話: (852) 2606 1468] |
# |
郵寄申請,請以掛號信寄九龍觀塘郵政信箱六九五一一號運輸署觀塘牌照事務處
(如果你的申請書符合規定,你申請的證件會於十個工作天內寄上。) |
@ |
必須以郵寄方式申請,請以掛號信寄沙田中央郵政信箱五十五號運輸署沙田牌照事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