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申領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 牌照費用 怎樣申請檢驗車輛
怎樣申領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你可以親身到運輸署各牌照事務處,申請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但是,大部份與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有關的申請都可以郵寄遞交。 申請程序在遞交申請前,請前往附近的民政事務處、郵政局或運輸署的牌照事務處,索取有關的申請表格;你亦可致電 (852) 2804 2600,透過傳真服務取得表格。 填妥申請表格後,請連同有關證明文件及應繳的費用親身或用掛號信寄交有關的牌照事務處 (請參閱表一)。 注意事項
  • 確定你是否使用適當的表格,並且在填寫前,首先小心閱讀申請書上的說明;
  • 確保填妥表格上各有關部分;
  • 緊記在表格上簽名;
  • 看清楚表格上的地址是否清楚正確;
  • 確保附寄各項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
  • 不要郵寄現金,請用寫上正確款額及書明支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劃線支票付款;
  • 確保已付清關於你或你的車輛的交通違例事項罰款;
查詢如要查詢有關運輸署的牌照服務,
可致電牌照部的24小時查詢熱線 (852) 2804 2600
或 透過電子郵遞查詢 ﹕lic_enq@td.gcn.gov.hk

你亦可到各 運輸署牌照事務處的詢問處查詢。
表一:必須連同申請書遞交的證明文件

(甲) 車輛牌照類

申請事項 申請表格 車輛登記
文件正本
公司註冊證/
身分證明
文件
有效的第三者
意外風險保險單/
臨時保單副本
費用 其他 服務地點
換領車輛牌照 - 四個月 TD23/4 _/ 影 印副本
亦被接納
_/ _/ A H; K; KT; S; #
換領車輛牌照 - 一年 TD23/12
車輛登記文件複本 TD151 - 正本 - _/ B H; K; KT; S
車輛牌照複本 TD151 _/ 影 印副本
亦被接納
- _/ C H; K; KT; S
取消車輛登記 TD184 _/ 影 印副本
亦被接納
- - D H; K; KT; S; #
更改車輛細節 TD150 _/ 影 印副本
亦被接納
- - E H; K; KT; S; #
A 如有關車輛需接受檢驗,請附上機動車輛全面檢驗及格證書或汽車機械及格 證 書或汽車機械及格證 書。
B 已毀損的車輛登記文件,或如屬遺失/毀滅,須附上由警署發給的證明文件。
C 已毀損的車輛牌照。
D 未滿期的牌照及車輛拆毀證明書或運送文件。
E 車輛牌照、車輛登記文件及證明有關細節已更改的文件。
H 香港牌照事務處:香港金鐘道九十五號統一中心三樓 [電話: (852) 2804 2639]
K 九龍牌照事務處:九龍登打士街五十六號柏裕商業中心九樓 [電話: (852) 2771 4306]
KT 觀塘牌照事務處:九龍觀塘鯉魚門道十二號東九龍政府合署五樓 [電話: (852) 2349 0200]
S 沙田牌照事務處:新界沙田車站連城廣場五樓 [電話: (852) 2606 1468]
# 郵寄申請,請以掛號信寄九龍觀塘郵政信箱六九五一一號運輸署觀塘牌照事務處 (如果你的申請書符合規定,你申請的證件會於十個工作天內寄上。)
(乙) 駕駛執照類
申請事項 申請表格 身分證明
文件副本
費用 其他
服務地點
#
學習駕駛執照(私家車,輕型貨車,
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
TD127
_/*
_/
A H; K; KT; S
駕駛考試 (私家車, 輕型貨車,
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
TD82 -* _/ TD 167 H; K
換領正式駕駛執照 TD64 _/* _/ - H; K; KT; S
新領正式駕駛執照 TD63 _/ _/ B H; K; KT; S
駕駛執照複本/駕駛教師執照複本 TD106 _/ _/ C H; K; KT; S
加領駕駛/教授其他類別車輛執照 TD142 _/* - B H; K; KT; S
國際駕駛許可證 TD51
_/*
_/ D H; K; KT; S
換領駕駛教師執照 TD138 _/* _/ - H; K; KT; S
更改個人資料 TD60 _/* - E H; K; KT; S
學習駕駛執照 (商用車輛) TD322 _/* _/ - S; @
駕駛考試 (商用車輛) TD321 -* _/ - S; @

A 如申請學習駕駛執照(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須附上有關駕駛考試丙部(路試)排期信或同時遞交表格TD82, 申請丙部(路試)排期。
B 駕駛考試表格副本、由運輸署發給的考車及格證 明文件及學習駕 駛執照。
C 已毀損的執照(如距離現有正式駕駛執照/駕駛教師執照期滿的日期不及四個月,可以申請換領駕駛執照/駕駛教師執照)。
D 50毫米長40毫米闊的正面近照兩張,頭部不可戴帽或類似的物品。
E 如屬更改姓名,必須提交由律師發給的更改姓 名 宣 誓 書 及 其 影 印 本 。
* 按申請的類別,請連同駕駛執照/駕駛教師執照提 交 。
H 香港牌照事務處:香港金鐘道九十五號統一中心三樓 [電話: (852) 2804 2640]
K 九龍牌照事務處:九龍登打士街五十六號柏裕商業中心九樓 [電話: (852) 2771 4307]
KT 觀塘牌照事務處:九龍觀塘鯉魚門道十二號東九龍政府合署五樓 [電話: (852) 2349 0200]
S 沙田牌照事務處:新界沙田車站連城廣場五樓 [電話: (852) 2606 1468]
# 郵寄申請,請以掛號信寄九龍觀塘郵政信箱六九五一一號運輸署觀塘牌照事務處 (如果你的申請書符合規定,你申請的證件會於十個工作天內寄上。)
@ 必須以郵寄方式申請,請以掛號信寄沙田中央郵政信箱五十五號運輸署沙田牌照事務處。


四間牌照事務處的服務時間如下:
星期一至五,由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四時正 (午膳時間照常辦公);
星期六,由上午九時正至上午十一時三十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停止辦公。

四間牌照事務處已引進了「易辦事」電子繳費系統,以收取駕駛執照費用。 而香港牌照事務處及九龍牌照事務處亦採用此系統收取車輛牌照費用。

如申請車輛牌照,一般所需的文件包括車輛登記文件、經由你簽署核實的香港身分證認證副本(如車輛屬公司所有, 則遞交公司註冊證副本。)及有效的第三者意外風險保險單或臨時保單副本;如果車輛需接受機械檢驗,必須連同有效的機動車輛全面檢驗及格證書或檢驗汽車機械及格證書一併提交。 如申請駕駛執照,請你附上身分證副本或認可的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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